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12月22日,备受关注的托育服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新华视点”记者梳理了这一首次亮相法律草案的重要看点。
看点一
明确托育服务“政府主导”,强化公共服务属性
托育服务法草案在总则中明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构建主体多元、安全优质、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看点二
强化投入保障,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托育服务法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托育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看点三
严格人员和机构准入,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
草案明确托育机构的设立条件,实行准入许可,并要求托育机构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草案严格托育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并规范托育服务内容。
此外,草案明确了托育从业禁止情形,要求托育机构对有暴力伤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或者立即停止其工作,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规定了发生侵害婴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相关情形下托育机构和托育人员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亮明了托育服务行业不容逾越的底线和红线;相关法律责任既是对托育机构的监督提示,也有助于实现惩戒和预防效果。
*内容摘自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