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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节选) (2022 年 5 月 6 日)

2023-04-28 17:31: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节选)

202256日)

四、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

(十九)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加快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完善老旧小区及周边水电路气热信等配套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便捷供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动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

五、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

(二十三)发展养老托育服务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提供基本养老和长期照护服务。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扶持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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