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4-02-20解读政策文件《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落实《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托育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日,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修订文件(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社区养老托育等建设项目,均可申请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支持群众期盼的民生需求项目建设。
公办托育机构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900元/月、1200元/月、2000元/月;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1300元/月、1600元/月、2400元/月;独立民办托育机构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1600元/月、1800元/月、2600元/月。
2月4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济南市托育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范了全市托育机构收费行为,减轻家长育儿负担,引导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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